德国是一个法治国家,法治精神深入人心。德国社会注重秩序和纪律,遵守法律法规是公民的基本义务。德国政府也致力于维护社会治安,保障公民的安全和权益。这种法治与秩序的特点为德国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德国的封建社会开始于公元919年,结束于公元1871年。公元919年,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取得了东法兰克王国王位,建立了德意志王国。
法律分析:德国是联邦制国家,资本主义。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。法律依据: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》德国实行的是多党制,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多个政党单独或者联合执政。联邦制是德国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,它的重要支柱就是全国划分为16个拥有自己宪法和主权的独立的联邦州。
总的来说,德国的黑社会现象并非虚无缥缈,它在法律的边缘游走,挑战着社会的公平和秩序。尽管德国法律制度相对严谨,但面对这些隐形的威胁,仍需更深入的洞察和更有力的应对,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。